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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 1881.HK)
披露权益通知  

根据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订立构成富豪产业信托之信托契约(经不时修订),任何人士持有5% 或以上之富豪产业信托基金单位或淡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均有责任向产业信托管理人及香港联合交易所限公司作出披露其于权益或淡仓中之任何购入、撤销或变动。

如何作出有关富豪产业信托的基金单位披露权益通知

阁下可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网页 www.hkex.com.hk 获取有关披露阁下于富豪产业信托之权益的标准表格(「披露权益表格」)。香港交易所网页内亦载有填写披露权益表格的指令及指示。谨此建议基金单位持有人及投资者就如何填报披露权益表格咨询阁下的专业顾问。产业信托管理人不会就填报披露权益表格提供建议或响应个别查询。

提交披露权益表格

披露权益表格需透过香港交易所网页内的在线权益披露系统(「在线权益披露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披露权益表格不能以送递、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 当在线权益披露系统收到披露权益表格,产业信托管理人会从香港交易所发出之电邮获得通知。

重要事项

产业信托管理人会将收到有关于富豪产业信托基金单位权益之披露权益表格内所载之数据,以原文直接刊登于本网页内,而并不对其资料作出任何分析、概要或解释。产业信托管理人对任何该等披露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网页刊登或将刊登之任何该等披露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倘根据信托契约所规定须承担披露责任之人士未有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文作出通知(不论该名人士是否基金单位持有人),产业信托管理人则有绝对酌情权就该名人士持有(或视作为持有)权益的任何或全部基金单位(「受影响基金单位」)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动﹕

(a)
宣布暂停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所附带之投票权(而当作出该项宣布后,该等投票权就富豪产业信托而言将在所有方面被暂停);
(b)
暂停支付任何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之任何分派(而当作出该项暂停后,任何该等分派须保留于产业信托管理人名下之信托账户,等待如何处理有关分派);
(c)
自有关人士须作出披露日期起计,就未履行披露责任,每日收取最高达每受影响基金单位港币0.10元之行政管理费;及
(d)
暂停及/或拒绝登记任何部分或所有受影响基金单位的过户,

直至已全面遵守相关通知的规定,并令产业信托管理人满意为止。

有关产业信托管理人所收到之披露权益通知,请参阅本网页之英文版

富豪产业信托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认可之香港集体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