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權益通知

披露權益通知

根據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訂立構成富豪產業信託之信託契約(經不時修訂),任何人士持有5% 或以上之富豪產業信託基金單位或淡倉(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均有責任向產業信託管理人及香港聯合交易所限公司作出披露其於權益或淡倉中之任何購入、撤銷或變動。

如何作出有關富豪產業信託的基金單位披露權益通知

閣下可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之網頁 www.hkex.com.hk 獲取有關披露閣下於富豪產業信託之權益的標準表格(「披露權益表格」)。香港交易所網頁內亦載有填寫披露權益表格的指令及指示。謹此建議基金單位持有人及投資者就如何填報披露權益表格諮詢閣下的專業顧問。產業信託管理人不會就填報披露權益表格提供建議或回應個別查詢。

提交披露權益表格

披露權益表格需透過香港交易所網頁內的線上權益披露系統(「線上權益披露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披露權益表格不能以送遞、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 當線上權益披露系統收到披露權益表格,產業信託管理人會從香港交易所發出之電郵獲得通知。

重要事項

產業信託管理人會將收到有關於富豪產業信託基金單位權益之披露權益表格內所載之資料,以原文直接刊登於本網頁內,而並不對其資料作出任何分析、概要或解釋。產業信託管理人對任何該等披露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網頁刊登或將刊登之任何該等披露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倘根據信託契約所規定須承擔披露責任之人士未有根據信託契約的條文作出通知(不論該名人士是否基金單位持有人),產業信託管理人則有絕對酌情權就該名人士持有(或視作為持有)權益的任何或全部基金單位(「受影響基金單位」)採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動﹕

(a) 宣布暫停任何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所附帶之投票權(而當作出該項宣布後,該等投票權就富豪產業信託而言將在所有方面被暫停);

(b) 暫停支付任何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之任何分派(而當作出該項暫停後,任何該等分派須保留於產業信託管理人名下之信託賬戶,等待如何處理有關分派);

(c) 自有關人士須作出披露日期起計,就未履行披露責任,每日收取最高達每受影響基金單位港幣0.10元之行政管理費;及

(d) 暫停及/或拒絕登記任何部分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的過戶,

直至已全面遵守相關通知的規定,並令產業信託管理人滿意為止。

有關產業信託管理人所收到之披露權益通知,請參閱本網頁之英文版